【介绍】:
三级律师。
男,1946年11月出生,广东海丰人。海丰县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毕业。
主要贡献:承办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涉外经济、行政等大量案件,并担任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,先後有40余宗案件经其辩护,使法院改判。
在受理经济案件中,共挽回、避免经济损失共达850万元。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。
主要着述:《坚持刑事辩护,为严打运动服务》、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原则》、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原则,维护被告人的权益》、《浅说涉外合同的履行与担保》等。